香港:自2月5日起,調整從內地、澳門和臺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蒙特利爾海運
至于從臺灣來港的非香港居民,他們必須已完成疫苗接種(見文末備注),方可登機來港,檢疫與檢測安排與香港居民相同。未完成疫苗接種的非香港居民將不會獲準進境。
政府會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相關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被處定額罰款5000港元,并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于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民航資源網2022年1月31日消息:本日(1月31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將由2月5日起,調整曾逗留內地和澳門的抵港人士接受新冠核酸檢測的安排。從臺灣抵港人士的強制檢疫期也會同時調整為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及其后七天的自行監察。
上述經調整的強制檢疫及檢測安排與政府早前公布適用于從海外抵港人士的安排一致。
由2月5日起,所有于1月18日或之后到達香港,跨境鐵路國際物流,并在抵港當天或之前14天只曾逗留內地或澳門的人士,不論是經陸路口岸或機場抵港,其相應的強制檢測次數將調整為三次。他們須于抵港第3天、第5天及第12天接受檢測,其中第12天的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此安排適用于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而獲寬免強制檢疫的人士、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而須接受7天強制檢疫的人士,以及未完成接種疫苗而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的人士。作為過渡安排,如相關人士在1月18日至1月25日期間抵港,并已在抵港第12天或第16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將獲視為已完成強制檢測的要求。
由2月5日起,過往14天曾逗留臺灣的香港居民在抵港后須于指定檢疫酒店接受14天強制檢疫,其間接受6次檢測,空運報價海運價格,隨后進行7天自行監察。他們并須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其中第19天的檢測必須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到達當天作第1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月5日,其第3天檢測應于2月7日進行,第5天檢測應于2月9日進行,第12天檢測則須于2月16日進行。
現時,所有按“回港易”或“來港易”計劃抵港的人士均須于抵港當天或之前3天內接受檢測并取得陰性結果。此外,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的人士在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騰飛時間當天或之前3天內進行的新冠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實。所有經機場抵港的人士均須于抵港當天接受“檢測待行”,其陰性檢測結果獲確認后方可離開。
曾逗留內地和澳門的抵港人士的檢測安排
政府將刊憲更新《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相關指明,以在2月5日凌晨零時起落實上述措施。
曾逗留臺灣的抵港人士的檢疫安排
備注:已完成疫苗接種的相關人士及其陪同的12歲以下幼童可登機來港。此外,(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并持有相關醫生證實書的相關人士,或(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并持有認可疫苗接種紀錄的相關人士,如在接種該劑疫苗后獲發醫生證實書,證實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亦可例外獲準登機來港。
就那些在2月5日前從臺灣抵港,并在2月5日或之后仍須按原有檢疫令而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第15天至第21天檢疫的人士(即在1月16日至2月4日期間從臺灣抵港的人士),衛生署會安排他們在檢疫期完成前分批有序地進行檢測。若他們獲得陰性檢測結果,并已完成最少14天的檢疫,便可陸續獲安排離開指定檢疫酒店。有關人士離開指定檢疫酒店后須于抵港第15天至第21天自行監察,并在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