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高管被罰550萬 ST基礎提交摘帽申請-COSCO海派
2021年1月30日,海航基礎表露《關于公司治理專項自查情況的公告》關聯方占用資金余額55.73億元,4月30日,表露了《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清償情況、違規擔保及解除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海航基礎被海航團體占用資金余額49.75億元;海航基礎因關聯擔保承擔債務54.68億元,相關債權已按照重整計劃獲得清償、提存。
2018年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其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的27筆擔保,擔保余額143.42億元,占當期報告凈資產(367.70億元)的39%。
2019年,海航基礎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8筆關聯擔保,擔保金額36.9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67.70億元)的10.05%,其中2筆關聯擔保遲至2021年1月30日才首次表露。
二、對魯曉明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的罰款;
2018年至2020年期間,海航基礎通過資金拆借、為關聯方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劃扣、融資被關聯方使用、應收款項被關聯方代收、以房產抵償關聯方負債、為關聯方兌付理財等6種形式,與海航團體等上述關聯公司發生關聯交易。上述關聯交易是在海航團體的要求和安排下發生的,均沒有貿易實質,海運報價國際快遞,屬于非經營性關聯交易,構成資金占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團體占用海航基礎資金余額56.85億元。
2019年半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其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的32筆擔保,擔保余額156.35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67.70億元)的42.52%,占當期報告凈資產(367.29億元)的42.57%。
海南機場觸及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觸及風險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撤銷相應的其他風險警示申請。
公司及高管被罰550萬
(二)未及時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
針對2020年7月至12月未及時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行為,依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2020年3月,海航基礎為海航實業提供1筆擔保,擔保金額1.0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80.33億元)的0.38%。
三、對陳德輝、邢喜紅、黃翔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民航資源網2022年10月1日消息:9月30日,海南機場設施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申請撤銷股票交易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
2018年半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其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的30筆擔保,擔保余額190.40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423.64億元)的44.94%占當期報告凈資產(438.40億元)的43.43%。
(三)定期報告重大遺漏
2020年半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轉出交易77.64億元,轉進交易38.11億元,合計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80.33億元)的41.29%,占當期報告凈資產(291.89億元)的39.66%,未表露2020年6月30日海航團體占用資金余額61億元。
上述違法事實,有法院裁定、海航基礎相關公告、會議文件、內部制度、財務資料、情況說明、相關企業工商資料、相關職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2019年半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轉出交易11.58億元,轉進交易32.35億元,合計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67.70億元)的11.95%,占當期報告凈資產(367.29億元)的11.96%,未表露2019年6月30日海航團體等占用資金余額21.10億元。
9月22日,海南機場設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國際貨運空運價格,海航基礎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海航團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團體)通過“海航團體-事業部/產業團體-單體公司”三層治理結構實際治理下屬公司。在財務上施行全團體一體化、垂直化、三層式控制及治理;在資金上施行現金流一體化治理,資金由海航團體同一挑唆。海航基礎屬于前述“單體公司”,在財務資金管控方面缺乏獨立性,其與相關關聯方的資金往來、簽署對外擔保合同等,均在海航團體組織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導致海航基礎未按規定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和關聯擔保,具體如下:
2019年,海航基礎向海航投資等關聯方轉出交易18.02億元,轉進交易38.42億元,交易金額合計56.44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67.70億元)的15.35%。
2019年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轉出交易10.95億元,轉進交易9.59億元,合計占當期報告凈資產(280.33億元)的7.33%,未表露2019年12月31日海航團體占用資金余額21.48億元。
一、對尚多旭、劉騰鍵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表露非經營性關聯交易
二、對范寧、許惠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的罰款。
(一)海航基礎相關關聯方及占用情況
2020年半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其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的33筆擔保,擔保余額152.61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80.33億元)的54.44%,占當期報告凈資產(291.89億元)的52.28%。
一、對海航基礎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的罰款;
2018年,海航基礎向海航團體等關聯方轉出交易36.73億元,轉進交易0.03億元,交易金額合計36.7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423.64億元)的8.68%。
(一)未及時表露關聯擔保
2020年,海航基礎向海航物流等關聯方轉出交易100.37億元,轉進交易64.99億元,交易金額合計165.3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80.33億元)的58.99%。其中,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海航基礎向海航物流等關聯方轉出交易22.73億元,轉進交易26.88億元,交易金額合計49.61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80.33億元)的17.70%。
2019年年度報告,海航基礎未表露其為海航團體等關聯方提供的28筆擔保,擔保余額149.29億元,占當期報告凈資產(280.33億元)的53.26%。
本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法,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針對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海航基礎的上述行為,依據2019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
二、對魯曉明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的罰款;
一、對海航基礎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的罰款;
(二)定期報告重大遺漏
三、對陳德輝、邢喜紅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海南機場表示,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于收到公司申請后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針對尚多旭、劉騰鍵、范寧、許惠才的行為,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證監會決定:
綜上,2018年至2020年,海航基礎未及時表露40筆關聯擔保,累計金額達186.1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