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編劇稱國航“監督員”報警扣留乘客7小時 官方:從未設置該崗位-歐洲國際國際快遞
7月13日,微博認證為編劇的博主“李亞玲”發微博稱,她7月12日乘坐中國國際航空有限公司CA4107次航班從成都前往北京時,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性乘客與同機旅客發生言語沖突。航班落地后,首都機場警方上機帶走相關人員調查近7小時。
當天下午,國航通過不同渠道表示,該公司“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首都機場警方回應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相關部門周末未辦公,不清楚此事。
▲國航表示“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微博截圖
7月13日下午,李亞玲向上游新聞記者證實了其在微博中所描述的情況。李亞玲在微博中稱,在國航CA4107次航班上,有一位自稱是國航“監督員”的女士,在飛機剛開始滑出停機位時突然站起來很激動地大聲斥責同機乘客,“而且指責其他兩個在玩手機的男旅客不顧整個飛機幾百人的生命安全,危害了航空安全”。
李亞玲描述說,被指責的男旅客態度很好地解釋了手機處于飛行模式,但“監督員”要求乘務員去檢查旅客的手機,依然“不依不饒一直大聲斥責,手指指點點,關鍵從她口里吐出來的話嚴重夸大事實、語氣很激動,有點歇斯底里”。
李亞玲稱,航班落地后,該“監督員”立即打電話報警,通知了機場警方,要求將同機的四名乘客“扣下來”。“沒想到我下飛機時,機組接到了什么電話,居然要求我留下來配合調查,因為接我的司機已經在出口處等著了,我沒理會,還是快步走了,但是另外幾個旅客居然就真的被他們攔下,讓警方帶走了……”李亞玲表示,當天留下的乘客最多滯留機場近7小時,以配合警方調查。
▲自稱為國航監督員的女乘客。受訪者供圖
相關微博發出后,在社交媒體上快速傳播,網友重點關注國航“監督員”是否存在。李亞玲質疑該名女性身份稱,“是你們公司(國航)員工,還是外面聘用的?有哪些法定權利?她是否有權借“監督”之名濫用職權、擾亂公共秩序?”
上游新聞記者查詢顯示,國航CA4107航班是由成都雙流機場飛往北京首都機場,執飛機型為空客330-200型,同李亞玲所發微博中顯示的機型一致,航班當天晚點15分鐘于下午1點落地北京。有微博網友留言稱,自己在5月23日從北京前往廣州時,也曾遇見該名女“監督員”以同樣理由投訴,導致同機所有旅客延誤半小時下機。
上游新聞記者致電國航客服,對方表示國航目前沒有關于監督員的信息可以提供。中國國際航空在其官方微博也表示,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民航資源網2011年6月29日刊發的一條“國航誠邀社會監督員見證Skytrax四星服務”信息顯示,國航將邀請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為促進服務提升共同努力。
對于這一矛盾的信息,國航未做相關解釋。
7月13日晚,上游新聞記者致電首都機場公安局指揮中心、東航站區派出所等單位,求證機場警方“要求乘客配合調查近7小時”一事,但指揮中心和東航站區派出所均表示對于情況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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